無法證明享有公司項目權益,就轉讓份額收取他人的出資款應予以返還-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公司糾紛06 公司法務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1年1月14日?改判要點:訟爭《入股合作協議書》履行的前提是被告應在其與案外人簽訂的《合作協議》約定的項目中占有31%權益份額。本案被詳情
公司承擔擔保責任需經法定程序且符合章程,新舊股東簽字并不一定等同公司意思-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公司糾紛05 ? 公司法務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1年1月14日改判要點:案涉協議中約定由公司對案涉股權轉讓款承擔擔保責任,未經過公司股東會決議,亦未經過全體股東確認同意,不符合《中華詳情
勞動者因公死亡請求賠償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所依據的“上一年度標準”作何理解?—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勞動爭議糾紛12? 公司法務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11月4日改判要點: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第八項中的因工死亡補助金是指《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工傷發生時詳情
瑜伽教練與健身房是否存在合作關系,銀行流水中的“績效”如何認定性質?-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勞動爭議糾紛10 公司法務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11月3日改判要點:用人單位主張與勞動者存在合作關系,銀行流水中的“績效”屬于利潤分成不屬于工資收入,但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合作關系存詳情
勞動者雖在用人單位廠房內工作,并非一定與其建立勞動關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勞動爭議糾紛11 公司法務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11月3日改判要點: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廠房工作,但其實質系案外人招收的工人,從事生產鐵件工作亦與用人單位經營范圍無關,且工作場所也是詳情
已達到退休年齡的勞動者重新務工,與用人單位是否構成勞動關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勞動爭議糾紛09 ? 公司法務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11月2日改判要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本案中,林天到詳情
滿退休年齡的勞動者無權請求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勞動爭議糾紛08 公司法務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11月2日改判要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已于2016年12月31日期滿,且勞動者于2011年4月6日已達法定退休年詳情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暫停其職務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能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勞動爭議糾紛05 公司法務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10月28日改判要點:用人單位暫停勞動者職務,系行使其自主經營權、人事管理權,其行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詳情
勞動者停止提供勞務當日為勞動關系終止之日?-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勞動爭議糾紛02 公司法務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10月26日裁判要點:勞動者因用人單位工作場地被出租方收回而無法提供勞務并非勞動者過錯,不能以勞動者停止提供勞務之日為勞動關系終止的詳情
勞動者已在侵權糾紛獲得賠償,能否再要求用人單位賠償?-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例評析-勞動爭議糾紛01 ? 公司法務發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10月26日裁判要點:勞動者在工作中被第三方侵權傷害,除了醫療費外,其他賠償項目并不排斥被工傷職工通過侵權損害賠償和工傷保險獲得雙重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