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轉移財產能有多離譜,本案讓你難以想象!南京一對夫妻離婚鬧上法庭,男方一口咬定女方要分的1400萬“替人炒股虧光了”。虧損金額和夫妻共同財產相差無幾,擺明是男方量身定做的劇本。但魔幻的是,一、二審法院居然信了男方這套鬼話,認為女方關于男方擅自處分并轉移財產的說法證據不足!女方足足硬剛五年,并得到檢察院的助力,最終才撕開這場漏洞百出的共同財產消失內幕,維護了自身合法權益。
2019年,林梅以李杰家暴為由一紙訴狀將其告上法院,要求離婚并分割夫妻財產,其中包含男方名下的500萬存款和900萬股權轉讓款共計1400多萬。沒想到,庭審中李杰掏出5份代客理財協議賣慘,稱自己幫人炒股給人家虧了1400萬,為體現擔當,自己在訴訟期間已將名下1400萬元全部賠付給客戶了,現已身無分文。
女方一聽就炸了,男方擺明了把她當傻子,全部身家就這筆錢,她要分割1400萬,男方就虧了1400萬,以致一分錢分不著,哪里有這么湊巧的事情?而且兩人分居后才簽的代客理財協議,沒到期就結算,顯然是提前準備好的虛假協議,目的是轉移財產!離譜的是,如此拙劣、漏洞百出的手法,一二審法院竟都聽信了男方的苦情戲,以“證據不足”駁回了女方訴請。
三年追款未果,2021年,林梅抱著最后一絲希望找到南京市棲霞區檢察院申請監督,轉機終于來了。檢察院對李杰如何簽訂理財協議、如何操作理財、虧損如何產生、如何彌補虧損等進行了實質審查,最終發現了幾大疑點。
一是簽訂時間,處于夫妻關系惡化期。面對豐厚家底,一方預判到雙方會走向離婚從而提前轉移財產是很有可能的。
二是簽訂對象,李杰是與案外人王佳簽訂的委托理財協議,而此人有多年的炒股等理財經驗,李杰卻毫無證券從業經驗。一個炒股老手會委托無經驗小白理財嗎?又在協議未到期時便結算,顯然不合常理。
三是簽訂細節,李杰對王佳的資金來源、賬戶密碼、資金的交接情形和協議到期后的交割回收等情況一問三不知。
四是追認情況,如此巨額虧損,女方毫不知情,事后也并未追認,也就是說男方是單方面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了他個人造成的這筆虧損,女方當然有權要求返還。
2022年,南京市檢察院向法院提出抗訴,后中院指令一審法院再審本案,但再審竟然又維持了原一審判決,這實在是有些睜眼說瞎話了。不得已,林梅又再向中院提起上訴,這才終于迎來了反轉。
2024年,二審法院認定案涉1400余萬元當屬夫妻共同財產,李杰婚內形成的理財投資虧損屬其個人債務,李杰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其個人債務,林梅有權要求其返還相應款項。判決生效后,雙方簽訂了償還協議,約定在兩年時間內李杰償還林梅700余萬元。
這是時長五年的拉鋸戰,本案歷經一審、再審、監督抗訴、再次一審、上訴,林梅的堅持終于換來成果,奪回了屬于自己的那筆財產,真真不容易。
蔡律師認為,男方這種轉移財產手段非常低端。猜測事實真相應該是近幾年股市行情差,確實有人虧了不少錢。而男方為轉移財產,特意找到一個這幾年間炒股虧損金額與夫妻共同財產差不多的職業炒股人士,雙方共同配合簽署虛假的理財協議,假稱男方代人炒股,男方再以承擔炒股虧損為由將夫妻共同財產轉移殆盡,事后可再找對方將款項退回。如此男方空手套白羊,可憑空獲得700萬元收益。
這個套路其實一點都不復雜,都不需要明眼人,普通民眾應該都可以看出這是套路,這是做局,這是欺詐。可惜,就這么套路粗暴而簡單的案件取得了男方意想不到的效果,一二審法院甚至再審一審都能以女方直接指向虛假協議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女方的分割訴請。女方是通二次上訴翻案成功,但最終法院也才讓女方分得一半的財產,表面上是公平,但實質還是不夠公平,沒有真正懲罰到男方。男方這種行為就是偽造證據惡意轉移財產,依法完全可以讓男方不分或者少分的,甚至還可以追究男方及第三人偽造證據的司法責任。可惜這一切并沒有!
蔡律師最后再補充一點,這個案件要揪開男方作假其實還有非常簡單的一個操作。姑且不論檢察院提出的幾個疑點,男方如真實幫人炒股肯定存在交易記錄,無論男方是在手機或電腦進行交易操作,券商交易軟件服務器上都會有相應的記錄,包括登錄時段、登錄手機或電腦的設備識別碼及具體IP地址等。如此只要向法院申請調查令,要求證券公司提供特定證券交易賬戶的日常交易登錄IP及設備識別碼,真相則立馬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