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師分享:網購平臺銷售數據可作為確定賠償數額的依據 案例參考, 知識產權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4年3月29日裁判要旨 侵權行為人在其網店上公布的銷售數據系第三方平臺統(tǒng)計生成的銷售數據,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可作為認定侵權商品銷詳情
福州律師推薦:盜用他人公眾號圖片宣傳構成侵權需賠償 知識產權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4年3月28日2015年6月,某培訓中心在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游泳招生的文章,文章附有教練教學游泳以及學員畢業(yè)照兩張圖片,圖片右下方有“培詳情
微信朋友圈并非法外之地,發(fā)布貶損他人圖文應擔責 交賠人損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2年5月11日本案案情不復雜,但可能是大家在朋友圈都有見過。如有人在朋友圈指明道姓地發(fā)泄對他人不滿,甚至辱罵詛咒等。如此行為,如被辱罵詳情
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民事部分)紀要 (2016年11月30日) 法律法規(guī), 福州律師辦案必備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2016年12月25日 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民事部分)紀要 (2016年11月30日) 2015年1詳情